个体工商户和公司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个体工商户: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如手工业、加工业、零售行业以及修理业、服务业等)。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可比照自然人享有民事主体资格,以经营者的身份参与民事活动。
公司:指全部资本由股东出资构成,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和财产上的独立性,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个体工商户:
注册登记时无需公司章程。
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限制,从事客货运输、贩运以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无须固定的经营场所。
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且经营者必须亲自从事经营活动。
没有财务制度要求。
公司:
注册时需要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等。
必须有自己固定的经营场所以及从业人员。
投资主体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
必须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所以其债务由经营者(个人或家庭)的全部财产承担。
公司:对外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即股东的责任以其所投资的额度为限。
个体工商户: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采用了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
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从公司获得的分红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字号名称法律、法规没有规范,个体工商户名称只能是某某贸易商行、某某经营部等。
公司:名称有严格的规范,与公司责任形式及经营范围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