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由个体经营者或经办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正本与副本。
公章与刻章备案登记卡。
如果个体工商户有税务登记证,包括国税和地税的税务登记证,也需要提供。
相关的租赁合同、租赁凭证以及承租的发票。
近三年来的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个体工商户缴税的相关凭证、单据以及银行流水。
已经核销的发票及未核销的发票。
如果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注销,还需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另外,如果个体工商户在成立之初有相关的章程,或者在经营过程中有缴纳社保,也需要准备好相关章程和社保的相关资料。
请注意,这些只是一般情况下需要的材料,具体的注销材料可能因个体工商户的具体情况、所在地区以及政策变动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注销前,先咨询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准备的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