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个体工商户,需依次完成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并根据情况处理银行账户、印章、社保和公积金账户的注销,以下是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若已实行“一照一码”则无需单独提供)
公章、财务章等印章
未使用完的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如有)
填写《个体工商户清税申报表》
办理流程
前往当地税务机关提交注销申请,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
特殊情况
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登记。
准备材料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由经营者本人签署)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代办)
公章(如有)
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
登录“天府通办”APP或“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模块。
选择“个体注销”,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
提交申请后,等待工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完成电子签名并提交。
工商部门审核完毕后,需在支付宝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完成二次验证。
线下办理:
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前往注册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
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并颁发注销通知书。
公告要求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一般为45天(简易注销为20天),以告知相关利益方公司注销事宜。
银行账户注销
若个体工商户在银行开设了对公账户,需携带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结清账户余额后前往开户银行办理注销手续。
印章注销
若个体工商户有印章,需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刻制单位办理印章注销手续,将印章交回公安机关销毁。
社保和公积金账户注销
如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还需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简易注销
适用条件:个体工商户无债权债务,或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流程: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后,无需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较短(一般为20天)。
普通注销
适用条件:个体工商户存在债权债务或需进行清算。
所需材料: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清税证明》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流程:需发布注销公告,公示期一般为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