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图及详细说明。

2026-01-16

成都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图及详细说明

一、流程图框架

  1. 查询执照状态

    •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

    • 异常处理:若存在异常,需先解除异常状态(如补报年报、变更地址),否则无法通过注销审核。


  2. 税务注销

    • 已税务登记

      •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街道税务所)或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填写《税务注销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如有)、财务报表、未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

      • 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缴销空白发票,注销税控设备。

      • 审核通过后取得《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系统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 未税务登记: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


  3. 工商注销

    •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个体工商户)

      • 公示期:20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

      • 提交申请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 普通注销(适用于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工商户)

      • 公示期:45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

      • 公示期满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信息,上传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等材料。

      • 提交申请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4. 银行账户注销

    • 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 银行审核通过后收回相关印鉴并出具销户证明。


  5. 印章销毁

    •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通知书》、公章,前往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点办理。

    • 工作人员对印章进行销毁或回收,并出具印章销毁证明。


二、详细说明

  1. 查询执照状态

    • 目的:确保营业执照无异常状态,避免影响后续注销流程。

    • 操作: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输入营业执照信息查询。

    • 异常处理

      • 若存在未年报,需补报年报并公示;

      • 若地址异常,需变更注册地址或提供实际经营证明;

      • 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打印截图,替代原件使用。



  2. 税务注销

    • 目的:结清所有税务事项,取得《清税证明》。

    • 操作

      •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填写《税务注销申请表》;

      • 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如有)、财务报表、未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

      • 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缴销空白发票,注销税控设备;

      • 审核通过后取得《清税证明》。


    • 注意事项

      •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未申报、发票丢失等),需先处理异常再申请注销;

      • 公示期内税务未注销完成,简易注销会失败,且简易注销只能申请一次,后续将转为普通注销。



  3. 工商注销

    • 简易注销

      • 适用条件: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个体工商户。

      • 操作

        •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 填写注销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 普通注销

      • 适用条件: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工商户。

      • 操作

        •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 填写注销信息,上传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

        • 公示期满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 注意事项

      • 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公示期为45天;

      •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依法处理后方可继续办理。



  4. 银行账户注销

    • 目的:确保银行账户内无未结清业务,并完成注销手续。

    • 操作

      • 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 银行审核通过后收回相关印鉴并出具销户证明。


    • 注意事项

      • 若有开设银行账户,必须办理注销手续;

      • 确保账户内无未结清业务。



  5. 印章销毁

    • 目的:完成公章的合法销毁,避免后续风险。

    • 操作

      •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通知书》、公章,前往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点办理;

      • 工作人员对印章进行销毁或回收,并出具印章销毁证明。


    • 注意事项

      • 若个体工商户有公章,必须办理销毁手续;

      • 保留印章销毁证明以备未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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