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执照状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
异常处理:
若存在未年报,需补报年报并公示;
若地址异常,需变更注册地址或提供实际经营证明;
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在公示系统发布遗失公告,截图打印后替代原件使用。
税务注销
已税务登记: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或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表》;
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
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
审核通过后取得《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系统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未税务登记:
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
工商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的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20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填写注销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
提交申请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普通注销(适用于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45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
公示期满后,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填写注销信息,上传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等材料;
提交申请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印章注销
携带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章销毁。
登录与选择
打开“天府通办”APP,点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
进入个体注销页面,选择需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信息录入与上传
填写注销原因(如“停止经营”),上传经营者身份证照片;
系统自动生成《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及其他文件,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若遗失则上传公示截图)。
提交与审核
提交申请后,等待10-20秒返回主页进行电子签名;
签名完成后,等待工商部门审核(通常3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二次验证与核验
审核通过后,在支付宝搜索“登记注册身份验证”;
在“近七天待办列表”中完成业务确认,显示“核验完成”即操作成功。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则使用公示截图);
《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公章(如有);
普通注销需额外提交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
前往窗口办理
携带材料至经营场所所在区行政审批大厅,取“个体注销”专用号;
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
税务清缴:确保所有税款已结清,避免产生税务问题。
银行账户清理:确保账户内无未结清业务,并已办理注销手续。
公告发布:简易注销需公示20天,普通注销需公示45天,确保相关利益方知悉。
档案保存:将所有注销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未来查询。
法律法规遵守:整个注销过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流程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