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温江注销公司,需按照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印章销毁的顺序进行,以下是详细介绍:
查询执照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若存在异常,需先补报年报、变更地址等,解除异常状态后方可继续注销流程。
税务自查: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检查是否有未缴税款、滞纳金或未缴销发票。
成立清算组:公司决定注销后,需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财产清算、债权债务处理等事宜。清算组成员由股东会或董事会指定,一般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聘请的专业人士担任。
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天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布三次。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报表、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发票、近三年纳税申报表、税控盘(如有)。
办理流程: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开票较少的企业。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查看是否符合即办资格,符合即可直接在网上提交注销申请。
一般注销:适用于开票量大或存在税务异常的企业。需前往温江区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领取《清税证明》。税务正常时需3-5个工作日,存在异常时可能延长至1-2周。
选择注销方式:
简易注销:
适用条件: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注册时间在6个月内的公司和注册时间在1年以内的一人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也可选择简易注销。
公示期:20天。
提交材料:《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由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鲜章)、公章。
普通注销:
适用条件: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
公示期:45天。
提交材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签署确认;股份有限公司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办理流程:
登录“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点击“工商联络员登录”,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密码”并点击“登陆”。
点击“简易注销公告填报”或“注销公告填报”,确认是否符合注销条件,选择“已阅”并“确认”。
上传相关材料,点击“保存并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携带材料到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注销申请,领取《注销通知书》。
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剩余支票、《销户申请书》。
办理流程:
提前和银行预约注销时间。
到柜台办理时,携带上述材料,注销前需将账户余额全部转出,避免资金滞留。
准备材料:《注销通知书》、公司所有印章(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办理流程:凭上述材料到公安规定点销毁印章,一般每枚50元。销章证明只有一份原件,需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