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般公司注销流程图如下:
解散公告填报:使用联络员账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信息填报,选择“注销公告填报”中的“解散公示填报”,明确公司解散事由。
清算组成立:公司决定注销后,需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资产、债务等进行清算。清算组需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公告债权人信息。
清算组信息填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企业注销服务专区,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的“注销公告填报”模块,准确完整录入清算组备案信息。
债权人公告信息填报:清算组备案完成后,在公示系统中发布债权人公告,并录入债权人公告相关信息。
税务预检:登录电子税务局,检查是否存在未申报的税种、未缴纳的税款或滞纳金。若存在欠税,需先补缴并接受处罚,否则税务注销将被驳回。
注销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未申报的信息,手动填写注销当月的个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
领取清税证明:税务注销完成后,领取《清税证明》,这是后续办理工商注销的重要材料。
公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提交注销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注销申请。
领取注销通知书: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公示:发布债权人公告之日起,公示期45日。
编制清算报告:清算组需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明确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有关机关确认。
提交注销申请:公示期满后,向注册地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及所需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注销申请书等。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注销通知书: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会发布注销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即可办理注销登记,领取注销通知书。
准备材料:携带工商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公章等材料,前往公司开户银行。
办理注销手续:银行会核查账户内资金情况,确保无未结清业务后,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准备材料:携带所有公司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清税证明》、《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缴销地点:前往公安机关指定的印章销毁单位(如任意一家有公安备案资质的刻章店)进行印章缴销。
办理流程:填写《印章缴销申请表》,注明印章类型、数量、缴销原因。工作人员核对工商注销信息,现场销毁印章(采用物理破碎或熔毁方式),并出具《印章缴销证明》,企业需妥善保存作为注销完成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