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工商注销公司,需根据企业类型(普通公司或分公司)及注销方式(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详细说明:
基础文件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需明确公司注销的意愿和相关信息。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章,并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标明办理事项、权限及授权期限。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用于工商部门核验企业身份。
注销合法性依据文件
法院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若公司因破产或法院判决解散,需提供相关法律文书。
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如股东会决议、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等,证明公司注销的合法性。
清算相关文件
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需详细记录公司清算过程、资产负债情况等,以证明公司已完成清算工作。
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备案确认清算组成员的身份和职责,确保注销程序的合法性。
税务相关文件
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表明公司已完成税务清算,无未结清税款、滞纳金或罚款。
税务注销证明(如已单独办理税务注销):部分区域可能要求单独提交税务注销证明。
其他文件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通过公告向社会公示公司注销事宜,保障债权人的知情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国有独资公司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有分公司的公司需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等。
基础文件
分公司登记申请书:第三页需总公司法人签字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用于工商部门核验分公司身份。
注销合法性依据文件
总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原因,并加盖总公司公章。
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鲜章,证明总公司身份。
清算相关文件
清算报告:需经过总公司或相关机关确认,证明分公司已完成清算工作。
税务相关文件
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表明分公司已完成税务清算。
其他文件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验分公司负责人身份。
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验总公司法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