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公司注销,流程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所需材料也因注销方式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详细说明:
适用条件: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企业。
流程:
税务注销:
登录“成都市电子税务局”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完成清算报备,包括增值税、个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清算。
确认无未申报税务后,填写清税注销申请表,申请注销并打印《清税证明》。
注销公示: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进入下一步。
工商注销: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
填写注销信息,上传材料(如注销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法人身份证照片等),提交申请。
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在线下载电子版《注销通知书》或到线下窗口领取纸质版。
银行账户注销:
前往开户银行,携带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注销:
携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法人或经办人身份证、全套公司章,至公安局备案销毁单位进行印章缴销。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电子营业执照
法人身份证原件(银行用)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清税证明》
简易注销公告截图
适用条件: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
流程:
成立清算组:
公司决定注销后,需成立清算组,成员可由股东、董事或专业机构担任。
清算组负责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清算组备案: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进行清算组备案。
发布债权人公告:
在公示系统中发布债权人公告,公示期为45天。同时,需在省级以上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2025年起成都取消线上登报要求,但普通注销仍需线下公示)。
税务注销:
与简易注销相同,登录“成都市电子税务局”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税务清算并打印《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
公示期满后,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提交工商注销申请。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与简易注销相同,前往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注销:
与简易注销相同,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印章销毁单位进行印章缴销。
所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
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
清算报告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若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需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有独资公司适用)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裁定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书原件或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书原件(如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