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公司申请简易注销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遵循明确流程,以下是详细说明:
企业类型
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等。
经营状态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即“未开业”);
或已开展经营活动但无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无异常记录
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无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无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或行政处罚未执行完毕等情形;
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已办理注销登记。
其他限制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注销前需经批准的,不适用简易注销;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或存在其他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如未依法办理所得税清算申报等)。
线上办理:登录“成都市电子税务局”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完成清算报备(包括增值税、个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务清算)。
确认无欠税:填写清税注销申请表,申请注销并打印《清税证明》。若存在欠税或未申报税种,需先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否则税务注销将被驳回。
公示平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
公示内容:上传《全体投资人承诺书》(需全体投资人签字,承诺公司无未结清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等债权债务)。
公示期:20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可进入下一步;若公示期满未及时注销,将转为一般注销流程。
线上提交: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包括:
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
法人身份证照片;
《清税证明》;
《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线下提交:若选择线下办理,需携带上述材料至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窗口提交。
审核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资料无误后,发放《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公司主体即完成注销。
实名认证:全体股东及经办人需完成实名认证(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销毁:携带公章、财务章等全部印章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印章销毁单位(如任意一家有公安备案资质的刻章店)进行缴销。工作人员会现场销毁印章并出具《印章缴销证明》。
材料准备:确保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清税证明等材料齐全,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注销流程中断。
公示期管理:公示期间需密切关注是否有异议,若出现异议需及时处理,否则将影响注销进度。
税务合规:若公司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未申报等),需先解决税务问题并接受处罚后,方可申请简易注销。
时间限制:简易注销公示期满后,需在1个月内完成工商注销申请,逾期将转为一般注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