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进行工商注销公司,需遵循以下流程并准备相应材料,同时注意关键事项以避免风险:
税务注销
前置条件: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才能进行工商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预检,补报未申报项目及当月个税后,打印清税证明。
一般注销:需到税务局窗口提交注销申请表,专管员核查近三年账本和报表后出具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
简易注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20天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携带《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解散决议或决定、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到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
普通注销:成立清算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上发布45天债权人公告,公告期满后携带清算报告、公告材料、税务注销证明等,到工商局窗口提交申请。
银行注销
提前预约银行注销时间,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基本存款信息表、印鉴卡、网盾等材料,到银行柜台办理账户注销。
社保注销
可在电子税务局提交注销申请,或携带注销通知书和公章到街道办填表注销。需确保无社保欠费情况。
印章销毁
到有公安备案资质的刻章公司销毁印章,每枚印章销毁费用约50元,并取得销章证明。
税务注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
近三年纳税申报表、税控设备(如有)。
未使用发票(如有)。
工商注销材料
简易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
普通注销: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
经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普通注销需45天公告期)。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章。
银行注销材料
注销通知书。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基本存款信息表、印鉴卡、网盾。
社保注销材料
注销通知书。
公章。
社保欠费需先清缴。
印章销毁材料
注销通知书。
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需销毁的印章。
流程顺序
必须按照“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社保注销→印章销毁”的顺序进行,颠倒顺序可能导致流程受阻或产生额外费用。
材料完整性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财务报表需与税务申报一致。伪造材料将面临法律处罚,并影响企业及个人信用。
税务异常处理
若企业存在欠税、未申报、发票丢失等税务异常,需先补缴税款、接受处罚并恢复税务正常状态,否则税务注销将受阻。
公告期管理
简易注销需公示20天,普通注销需公示45天。公示期间若有人提出异议,需核实并处理后方可继续注销流程。公告内容需包含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等关键要素。
后续事项处理
工商注销完成后,需及时注销银行账户、销毁印章、注销社保/公积金账户等,避免遗留风险。未注销银行账户可能导致账户被盗用或产生未知费用;未销毁印章可能导致被他人冒用,引发法律责任。
时间规划
简易注销约需20至23天,普通注销约需45至48天。若涉及税务异常或清算复杂,可能延长至数月。建议提前3至6个月规划注销流程,避免因时间紧迫导致材料缺失或流程错误。
专业协助
若对注销流程不熟悉或企业情况复杂,可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委托专业机构协助办理,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并降低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