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才能申请税务注销呢

2025-12-10

在成都申请税务注销时,需提前准备以下核心材料,并针对不同情况补充对应文件:

一、基础材料(所有企业均需提供)

  1. 税务登记证件

    • 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若遗失需补办或提供遗失声明)。


  2. 营业执照相关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吊销决定复印件,若营业执照被吊销)。


  3. 财务报表

    • 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需加盖公章)。


  4. 发票及税控设备

    • 未使用的空白发票(需作废并缴销)及《发票领用簿》。

    • 税控盘、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设备(需缴回税务机关)。


  5. 注销申请表

    • 填写完整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或《清税申报表》,并加盖公章。


二、根据企业情况补充的材料

  1. 有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的企业

    •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吊销决定复印件。


  3. 跨区域经营或住所变动的企业

    • 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4. 需清算所得税的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清算)。


  5. 存在欠税或罚款的企业

    • 清缴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相关凭证(如完税证明、罚款收据等)。


三、特殊情形材料

  1. 简易注销适用企业

    • 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如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20天),并提交《简易注销承诺书》。


  2. 非居民企业

    • 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作业或提供劳务的非居民企业)。


四、操作建议

  1. 提前预检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税务注销预检,提前知晓未结事项(如未申报税款、未缴销发票等),并优先处理。


  2. 材料整理

    • 按税务机关要求的格式整理材料,确保材料完整、准确,避免因资料不全被驳回。


  3. 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 不同地区税务机关可能有额外要求(如需提供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建议提前咨询或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具体所需资料。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