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根据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或企业)和注销方式(简易注销或一般注销),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介绍: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确保完整有效,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于确认经营者的身份及办理注销的权限。
由个体经营者、经办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详细填写注销原因、清算情况等。
税务相关材料:
清税证明:前往当地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确保税务无异常后,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出具。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公章、财务章等印章:若个体工商户有印章,需携带以办理印章注销手续。
企业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明(验原件):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需提供。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确保完整有效。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详细填写注销原因、清算情况等。
简易注销相关材料: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由全体投资人签署,承诺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
税务相关材料:
清税证明:与个体工商户相同,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清算并获取。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需确保完整有效。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需详细填写注销原因、清算情况等。
清算相关材料:
清算报告:需经过股东大会确认并签字,详细描述公司的清算过程、清算结果以及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
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证明公司股东已经就解散和注销营业执照达成一致意见。
清算组负责人身份证明:用于确认清算组负责人的身份及办理清算备案的权限。
税务相关材料:
清税证明:与个体工商户和简易注销相同,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清算并获取。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公告证明: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发布的注销公告报样(一般注销需线下公示45天)。
公章、财务章等印章:需携带以办理印章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