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条件和材料

2025-12-04

在成都注销营业执照,需根据企业类型(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及注销方式(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准备相应材料并满足特定条件,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注销条件

  1. 公司注销条件

    • 法定情形:公司依法宣告破产、经营期限届满不续期、内部决议解散等。

    • 清算完毕: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 通知债权人:依法公告债权人,确保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


  2. 个体工商户注销条件

    • 经营终止:个体工商户决定停止经营。

    • 税务清算:结清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未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


二、注销材料

  1. 公司注销材料

    • 通用材料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 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确认清算报告及注销事宜。


    • 简易注销材料

      •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系统生成模板,签字后上传)。


    • 普通注销材料

      •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

      • 清算组负责人身份证明。

      • 债权人公告截图或报纸公告剪报(2025年起成都取消线上登报要求,统一通过系统公告)。



  2. 个体工商户注销材料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经营者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清税证明。

    • 简易注销需提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若适用)。

    • 若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销流程

  1. 税务注销

    • 登录“成都市电子税务局”或“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完成税务清算,结清所有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缴销未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

    •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


  2. 注销公示

    • 简易注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选择简易注销公告填报,公示期为20天。

    • 普通注销:登录同一系统,选择普通注销公告填报,公示期为45天,并发布债权人公告。


  3. 工商注销

    •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 审核通过后,可选择在线下载电子版《注销通知书》或到线下窗口领取纸质版。


  4. 银行账户注销

    • 携带工商注销证明、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等印章、剩余支票及开户许可证(如有)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5. 印章注销

    • 携带工商注销证明、公司公章、财务章等全部印章,前往公安机关指定印章销毁单位办理印章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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