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营业执照时,若选择普通注销流程,通常需在省级以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公示期为45天;若选择简易注销流程,则无需登报,仅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以下是对两种注销流程的详细说明:
报纸选择:需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成都作为四川省会,通常需选择省级以上报纸以满足公示要求。
公告内容:清算公告应包含公司名称、注册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信息、注销原因等关键信息,以便债权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公司注销情况并主张债权。
公示期:公告期为45天,需在法定注销程序时间内完成登报,以确保注销程序的合法性。
材料保留:登报后,需保留报纸样张作为注销材料,用于后续提交给工商部门审核。
无需登报:简易注销流程简化了登报环节,企业无需在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
系统公示: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适用条件:简易注销流程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企业。若企业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则需选择普通注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