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注销流程和普通注销流程的区别有哪些

2025-11-26

简易注销流程与普通注销流程在适用条件、办理程序、材料要求、时间周期及成本效率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具体如下:

一、适用条件

简易注销

适用企业类型: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偿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限制条件:

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无未结清的税款、滞纳金、罚款或未申报的税务事项;

无未了结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无股权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普通注销

适用企业类型:所有需注销的企业,包括有债权债务、未完成清算或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

适用场景:企业存在未清偿债务、未结清税务、涉及法律纠纷或需成立清算组进行全面清算的情况。

二、办理程序

简易注销

步骤:

成立清算组(部分地区免除备案):若企业存在债权债务,需成立清算组;若符合条件,可跳过此步骤。

税务注销: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完成税务清算,取得《清税证明》。

发布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 20天。

提交申请: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线上或线下提交注销申请及材料。

审核与注销: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发放注销通知书。

特点:流程简化,无需登报公告或提交清算报告。

普通注销

步骤:

成立清算组并备案:召开股东会,形成《清算组备案决议》,指定清算组负责人,并通过政务平台提交备案信息,获取《备案通知书》。

税务注销:完成税务清算,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取得《清税证明》。

发布公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报纸上发布清算公告,公示期为 45天。

提交申请:公示期满后,提交清算报告、股东会决议等材料。

审核与注销: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发放注销通知书。

特点:流程复杂,需成立清算组、登报公告并提交清算报告。

三、材料要求

简易注销

核心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体投资人承诺书》(承诺无债权债务、未被列入异常名录等);

若委托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点:材料较少,无需提交清算报告或债权人公告。

普通注销

核心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清算报告(需股东会确认);

股东会决议或相关法律文书(如解散决议、破产裁定等);

债权人公告报样(报纸刊登或系统公示);

《清税证明》;

若委托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特点:材料较多,需提交清算报告、债权人公告等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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