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个体营业执照,需准备以下材料并遵循相应流程: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销的基础凭证,需确保完整且未过期。若遗失,需先在当地报纸发布遗失声明并补办。
税务注销证明(《清税证明》)
需前往税务局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缴销未使用发票及税控设备。税务注销可通过线上(电子税务局)或线下(税务大厅)办理。
经营者身份证明
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并由本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字确认。
公章(如有)
若个体工商户有公章,需提供公章以便进行注销备案。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如有)
若开设了银行账户,需到开户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并提供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委托办理)
若经营者无法亲自到场,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确保代理行为合法。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已办理)、社保注销证明等。
税务注销
步骤: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税务大厅,填写注销申请表,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等材料,结清税款后获取《清税证明》。
注意:若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未申报),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补报逾期申报表后再申请注销。
注销公示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20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公告。
普通注销:适用于存在债权债务、税务异常等复杂情况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45天,同样通过系统发布公告。
注意:2025年起,成都取消登报要求,统一通过系统公告。
提交注销申请
线上: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线下:前往注册地所属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领取注销通知书
线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在平台在线下载《注销通知书》。
线下:到注册地所属的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领取。
税务清缴:确保所有税款已结清,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问题。
银行账户清理:若开设了银行账户,需确保账户内无未结清业务,并办理注销手续。
公告发布: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发布注销公告,确保相关利益方及时得知注销信息。
档案保存:将所有注销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未来可能的查询。
法律法规遵守:在整个注销过程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流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