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个体营业执照及银行账户,需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打印截图)。
经营者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税务相关
未使用的发票、税控设备(如金税盘、税控盘)。
近三年纳税申报表(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办后再注销)。
其他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非正常户),需先处理异常并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根据经营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或已清算完结的个体工商户)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注明注销原因、日期和营业执照号码)。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如有)。
普通注销(适用于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工商户)
在简易注销材料基础上,增加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个体工商户若无股东会,可由经营者签署确认)。
工商注销证明
《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
账户资料
开户许可证(已取消纸质版,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可)。
印鉴卡。
剩余空白支票。
身份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办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其他
若账户有余额,需提供股东分配决议(注明资金去向)。
注销前提
需先注销基本户,再依次注销一般户(部分银行要求提供基本户注销回执单作为凭证)。
若企业存在多个一般户,需全部注销。
材料差异
无需提供清税证明,仅需工商注销回执单、基本户注销证明。
办理流程
携带公章、财务章至开户行,填写《一般户注销申请表》。
银行当场划转账户余额至基本户(已注销则转账至股东指定账户)。
税务异常处理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非正常户),需先处理异常并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再办理税务注销。
银行账户欠费
注销前需结清年费、短信通知费等欠费(约200-500元/户),部分银行可减免小微企业欠费(需提交《小微企业声明》)。
印鉴丢失处理
若印鉴丢失,需先登报声明作废(费用300-500元),再补办印鉴卡(部分银行可接受派出所出具的《印鉴遗失证明》)。
法律责任规避
注销后妥善保管《账户注销回执》至少10年,作为企业资金清算完毕的证明(应对未来可能的审计或诉讼)。
若委托代办,需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代办人仅负责账户注销,不得处理资金转移”,避免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