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个体营业执照,您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并按照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印章注销的顺序依次办理:
营业执照相关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打印截图)。
税务相关
税务登记证(若未三证合一需提供;若已三证合一则无需单独提供)。
未使用的发票、税控盘(如金税盘、税控盘)及空白发票。
近三年纳税申报表(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办后再注销)。
身份证明
经营者或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经营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申请文件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注明注销原因、日期和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明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印章
公章(如有)。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公示作废)。
《清税证明》。
申请文件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个体工商户若无股东会,可由经营者签署确认)。
身份证明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销通知
《注销通知书》。
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相关
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
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
身份证明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销通知
《注销通知书》。
印章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