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营业执照,需根据个体工商户或企业类型准备材料并遵循相应流程,以下是详细说明:
核名
操作方式:确定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通过成都工商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提交核名申请。
审核时间:通常1-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若名称重复或不合规,需重新提交申请。
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递交。
审核时间:一般5-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执照
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邮寄到家:在提交资料时选择邮寄服务,审核通过后营业执照将直接寄送至指定地址。
基础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
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需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城镇房屋),或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非城镇房屋)。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需提交其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需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需遵守相关规定并获得相关审批。
其他材料
证件相片一张。
若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如食品经营、烟草专卖等),需提交加盖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基础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明确股东出资、经营范围等内容)。
股东及高管材料
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股东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复印件。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文件需由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或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文件需由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或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签字)。
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与个体工商户相同,需根据房屋性质提供相应证明。
其他材料
公司注册资本证明。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如食品经营、医疗器械销售等),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承诺书》(部分区域可能要求提交,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材料真实性:确保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材料完整性: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对照上述清单逐一准备材料,避免遗漏。
特殊审批: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事项,需先取得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政策更新: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了解最新政策要求,确保材料符合最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