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营业执照需依次完成核名、提交资料、领取执照三个步骤,并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以下是详细介绍:
核准名称
操作方式:确定公司类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交核名申请:
线上: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线下:前往当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核名申请材料。
审核时间:通常1-3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若名称重复或不合规,需重新提交申请。
提交资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携带申请材料前往政务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递交。
审核时间:一般5-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执照
领取方式:
现场领取: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前往政务服务中心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邮寄到家:在提交资料时选择邮寄服务,审核通过后营业执照将直接寄送至指定地址。
基础材料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名通过后生成,是后续办理的重要凭证。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明确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包含股东名单、股权结构、经营范围等关键信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需提供相应证件)。
股东身份证明: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股东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股东提供相应登记证书复印件。
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房产: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房产:提供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特殊情况:
若房屋未取得产权证,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需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并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高管及主要负责人材料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文件需由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或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签字)。
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任职文件需由股东会决议(股东签署)或董事会决议(公司董事签字)。
其他材料
公司注册资本证明:明确注册资本金额及出资方式。
经营范围说明:详细描述公司拟从事的经营活动。
特殊行业资质证明:若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