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营业执照注销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2025-08-28

在成都办理营业执照注销,需根据企业类型(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及注销方式(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准备相应材料,具体如下:

一、通用基础材料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打印公示截图作为证明。


  2. 经营者/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非本人办理时,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清税证明

    • 由税务部门出具,证明企业已完成税务注销手续。若税务与工商系统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二、税务注销相关材料

  1. 税务登记证(若未三证合一需提供)

  2. 未使用发票、近三年纳税申报表

  3. 税控设备(如金税盘、税控盘)及未缴销发票(如有)

  4. 财务报表(部分情况需提供)

税务异常处理
若存在欠税、未申报、发票丢失等异常记录,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补报逾期申报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再申请注销。税务正常时审核约3-5个工作日,存在异常时可能延长至1-2周。

三、工商注销材料(按注销方式分类)

(一)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1. 公示材料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

    • 需提交《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公司需全体股东签字并加盖鲜章)。


  2. 申请材料

    •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 公章(如有)。


  3. 线上办理

    •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 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


(二)普通注销(适用于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1. 清算组备案材料

    • 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人员组成)。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公示期为45天。


  2. 清算报告

    • 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以及清算过程和结果。

    • 个体工商户若无股东会,可由经营者签署确认。


  3. 其他材料

    • 股东会决议(明确公司解散、清算组成立及成员名单等信息)。

    •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如有)。

    • 印章注销证明(如有)。


  4. 线上/线下办理

    •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或携带材料至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

    •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审核通过即可领取《注销通知书》。


四、其他关联证明文件

  1. 社保公积金缴纳证明

    • 提供最近一段时间的社保和公积金缴纳证明,以证明公司已妥善处理员工福利问题。

    • 社保注销:登录“蓉e人社”平台,完成员工停保后提交注销申请。

    • 公积金注销:携带《注销申请表》、工商注销回执单,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

    • 若公司在银行开设了账户,需在注销营业执照前办理银行注销,并提交银行出具的注销证明。


  3. 印章注销证明

    • 需向公安机关申请注销公司印章,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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