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进行普通注销个人(个体)营业执照,需按照以下流程准备并注意相关事项:
一、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前置条件)
材料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打印截图)、公章(如有)、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税控盘(如有)、空白发票、近三年纳税申报表(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办后再注销)。
操作步骤:
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街道税务所)或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表》。
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
审核通过后取得《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系统已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未申报、发票丢失等),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补报逾期申报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再申请注销。税务正常时约3-5个工作日;存在异常时可能延长至1-2周。
工商注销
公示期:45天。
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个体工商户若无股东会,可由经营者签署确认)。
操作步骤:
线上办理: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
线下办理:前往注册地所属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材料准备: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即《注销通知书》)、税务注销证明(即《清税证明》)、公章(如有)、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如有)。
操作步骤:
联系开户银行,预约账户注销时间。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银行审核通过后,收回相关印鉴并出具销户证明。通常需1-2个工作日,部分银行可当场办结。
印章销毁
材料准备:法人身份证、《注销通知书》。
操作步骤:到公安大厅办理印章销毁(如有公章),避免非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