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个体营业执照,需依次完成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并处理银行账户及印章等后续事宜,以下是详细流程及所需材料:
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打印截图)。
公章(如有)。
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税控盘(如有)、空白发票。
近三年纳税申报表(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区域可能要求补办后再注销)。
操作步骤
税务正常:直接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街道税务所)或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报表》,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缴销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审核通过后取得《清税证明》(若税务与工商系统已联网,部分区域可免交纸质证明)。
税务异常:若存在欠税、未申报、发票丢失等异常记录,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补报逾期申报表(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再申请注销。税务正常时约3-5个工作日;存在异常时可能延长至1-2周。
根据经营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公示期:20天。
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章(如有)。
操作步骤
线上办理: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蓉易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信息并上传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通知书》。
线下办理:前往注册地所属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公示期:45天。
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本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详细列明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情况。个体工商户若无股东会,可由经营者签署确认)。
操作步骤
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同简易注销,但需额外提交清算报告等材料。
银行账户注销
材料准备:携带《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结清余额后注销账户。
印章销毁
材料准备:携带法人身份证、《注销通知书》至公安指定刻章点办理销毁,填写《印章缴销登记表》。
社保及公积金账户注销
社保:登录“蓉e人社”平台,完成员工停保后提交注销申请。
公积金:携带《注销申请表》、工商注销回执单,至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简易注销条件:
未实际经营(自注册以来未开具发票、无纳税申报记录,且未产生任何经营流水)。
债权债务结清(已完成所有债务清算,无未了结的合同纠纷或法律诉讼)。
信用状态正常(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无税务、工商等领域的行政处罚记录)。
公告要求:2025年起取消登报要求,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府通办”APP发布注销公告。
材料遗失处理: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遗失公告,再按正常流程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