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需依次完成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并根据情况处理银行账户和印章,以下是详细流程与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务报表、清算报告(如有)、未使用的发票及税控设备(如金税盘)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欠税、未申报),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并补报逾期申报表。
办理流程
线上: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提交申请,或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如武侯区税务局、锦江区税务局)现场办理。
审核时间:税务正常时约3-5个工作日;存在异常时可能延长至1-2周。
结果:审核通过后取得《清税证明》,此为工商注销的核心凭证。
简易注销
适用条件: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个体户。
流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20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提交申请,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身份证、《清税证明》等材料。
市场监管部门审核(1-3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总时长:约20-23天(含公示期)。
普通注销
适用条件:存在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户。
流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清算公告,公示期45天。
公示期满后,提交清算报告、债权人公告等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审核(1-3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总时长:约45-48天(含公示期)。
必交材料: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字)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提交截图)
《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选交材料:
公章(如有)
前置许可文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先注销)
材料准备
营业执照注销证明、税务注销证明、公章(如有)、经营者身份证原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
办理流程
联系开户银行预约注销时间,现场结清账户余额,注销网银、U盾等设备。
审核时间:通常1-2个工作日,部分银行可当场办结。
材料准备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公章(如有)、工商注销回执单
办理流程
前往公安指定刻章点或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填写《印章缴销登记表》,当场销毁印章并取得销毁证明。
注意:私自保留印章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自行办理
费用:主要涉及公告费用、材料打印费等,通常在几百元以内。
流程:需自行准备材料、发布公示、提交申请,流程相对繁琐但费用低。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费用:个体户代注销费用约500-2000元,具体因代理机构而异。
适用场景:经营者时间紧张或对流程不熟悉时,可委托代理机构全程办理。
税务优先:必须先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否则无法进入工商注销流程。
材料完整性:确保提交的材料清晰、完整,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而延长注销时间。
公示期异议处理:公示期内如有异议,需根据工商部门要求提供补充材料或说明情况,处理时间不计入公示期。
执照遗失处理:若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遗失,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再提交公示截图进行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