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成华区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遵循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账户注销及印章销毁的流程,以下是详细说明:
一、注销流程
税务注销
已办理税务登记: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税务大厅提交《清税申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清算报告等材料,申请税务注销。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
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要求先补办税务登记,再申请注销。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要求。
税务异常处理:若存在未申报、欠税或异常记录,需先处理完毕(如补缴税款、滞纳金等),再申请税务注销。
工商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个体工商户。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示期为20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可申请简易注销。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工商户。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满后,方可申请普通注销。
线上办理: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填写注销申请表,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线下办理: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税证明、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前往注册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提前联系开户银行,预约账户注销时间。
携带税务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等材料,前往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银行审核通过后,收回相关印鉴并出具销户证明。
印章销毁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予注销通知书、公章等,前往公安大厅或指定刻章点办理印章销毁手续。
工作人员对印章进行销毁或回收,并出具印章销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