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自己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5-07-09

在成都自行注销营业执照,需根据企业类型(个体工商户或公司)及注销方式(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详细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一、基础材料(所有类型均需准备)

  1.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公示作废,并提交公示截图或相关证明。


  2.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额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税务注销证明

    • 由税务局出具的《清税证明》,证明已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 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先补办税务登记再申请注销。


  4. 公章及相关印章

    • 若个体工商户或公司有公章、财务章等,需提供用于注销文件盖章。


二、根据企业类型补充的材料

(一)个体工商户

  1.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个体户)

    • 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20天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公告截图作为证明。

    • 全体股东简易注销承诺书(若适用)。


  2.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户)

    • 需发布45天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公告截图或报纸样张(若通过报纸发布)。

    • 清算报告(需包含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清算结果,并经股东会确认)。

    • 股东会决议(需明确公司解散、清算组成立及成员名单等信息)。


(二)公司

  1. 简易注销

    • 需提交全体股东简易注销承诺书,承诺不存在未结清的债权债务、职工工资等。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20天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公告截图作为证明。


  2. 普通注销

    • 需成立清算组,并在市场监管部门备案,提交备案通知书作为证明。

    • 提交债权人公告证明,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45天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公告截图或报纸样张(若通过报纸发布)。

    • 提交公司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公司注销表格(清算组成员签字)等材料。

    •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用于核对清算结果。


三、根据注销环节补充的材料

  1. 银行账户注销

    • 若开设了银行账户,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账户注销证明或销户回执。

    • 所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工商注销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信息表)、印鉴卡、法人身份证原件、公章、法人私章、财务章。


  2. 印章注销

    • 需提供印章备案记录表、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缴交印章。


  3.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

    • 若公司开设了社保、公积金账户,需先完成注销并提交证明。


  4. 行业经营许可证注销

    • 若营业执照关联了行业经营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需先完成许可证注销并提交证明。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委托他人代办

    • 若委托他人代办注销手续,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实名认证

    • 经办人、法定代表人、全体股东、监事等人员均需进行实名认证,可通过支付宝“登记注册身份验证”小程序完成。


  3. 材料真实性

    • 确保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注销失败。


  4. 区域差异

    • 不同区域可能存在办理流程或材料要求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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