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公司营业执照时,除遵循法定流程外,还需特别注意以下关键事项,以确保注销顺利并规避潜在风险:
结清所有税款
需确保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所有税种均已结清,并缴纳滞纳金及罚款(如有)。
重点检查:未使用的发票需缴销,近三年纳税申报表需完整,避免因税务异常导致注销被拒。
税务异常处理
若企业存在欠税、非正常户(如未按时申报)、未核定税种等异常状态,需先补缴税款、解除异常(如补报年报、变更地址)后再申请注销。
建议:注销前登录成都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税务预检,提前排查问题。
公示类型与期限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无债权债务、近3年无纳税记录的企业,公示期为20天。
普通注销:需成立清算组并编制清算报告,公示期为45天。
公示平台: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方可继续注销流程。
异议处理
公示期间若有人提出债权异议,需及时沟通解决,否则注销流程将中断。
建议:在公示前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主动通知债权人,减少异议风险。
基础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丢失需登报声明并补办)。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清税证明》(税务部门出具)。
注销申请书(需签字或盖章)。
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代办)。
公司特有材料
股东会决议(明确注销决定及清算组组成)。
清算报告(需全体股东签字确认,明确资产、负债及剩余财产分配方案)。
公司章程复印件(核对注销条件是否符合章程规定)。
个体工商户材料
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所欠税费缴纳证明(如涉及税务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