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注销个体营业执照,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具体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推荐使用 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或 “天府蓉易办”APP。
选择“法人登录”或“个人登录”,进入“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模块。
填写注销信息
填写代理人信息、注销原因(如“终止经营”)、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
选择是否公示债权人公告:
简易注销:公示期 20天(适用于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个体户)。
普通注销:公示期 45天(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户)。
上传材料并提交
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清税证明等材料。
预览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将推送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审核。
等待审核与公示
审核通过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工商部门核发《注销通知书》。
可通过APP或网站查看审核进度,若材料被退回,需按要求补充或修改。
后续手续
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如有)。
到公安大厅办理印章销毁(如有公章),避免非法使用。
税务注销
前往当地税务局办理清税,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取得《清税证明》。
所需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有)、未使用的发票、近三年纳税申报表等。
工商注销
携带以下材料到注册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注销申请: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需经营者签署);
公章(如有)。
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发放《注销通知书》。
银行与社保注销
如有银行账户,需携带《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材料,结清余额后注销账户。
如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需到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前置条件
确保无未结清的债务和纠纷,否则需先清算债务。
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遗失公告,再按正常流程注销。
材料准备
线上办理需确保材料清晰、完整,避免因照片模糊被退回。
线下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工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材料要求。
区域差异
不同区域(如龙泉驿区、双流区)可能存在流程或材料差异,建议以当地要求为准。
风险提示
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如未按时年报、地址异常),需先解除异常后再注销。
税务未注销或存在欠税,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需先补缴税款或接受处罚。
线上注销:适合无复杂债权债务、熟悉操作流程的个体户,可节省时间。
线下注销:适合需现场咨询或材料复杂的个体户,可确保流程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