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网上注销,需按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及印章处理等流程依次推进,具体步骤如下:
查询税务状态
登录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当地税务局,确认是否存在未申报、欠税或异常记录。若存在异常(如欠税、未申报),需先补缴税款、滞纳金或解除异常状态。
提交税务注销申请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如有)、未使用发票及发票领购簿(如有)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清税申报表》。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先补办税务登记再申请注销。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或使用“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填写注销信息
选择注销类型(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个体户。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20天公告,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可申请。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个体户。需发布45天公告,公示期满后提交材料。
填写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
上传材料
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清税证明、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税证明、公章(如有)、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需经营者签署)。
提交申请
前往注册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材料。
领取通知书
审核通过后,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预约注销时间
提前联系开户银行,预约账户注销时间。
提交材料
携带税务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用完的支票和印鉴卡等材料,前往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完成注销
银行审核通过后,收回相关印鉴并出具销户证明。
准备材料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予注销通知书、公章等。
办理销毁
前往公安大厅或指定刻章点办理印章销毁手续。工作人员对印章进行销毁或回收,并出具印章销毁证明。
材料真实性
确保所有上传或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不全或错误延误注销进程。
区域差异
不同区域可能存在办理流程或材料要求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工商局或政务服务中心。
公告发布
简易注销需公示20天,普通注销需公示45天。公示期间如无异议,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注销登记。
档案保存
将所有注销材料整理归档,以备未来可能的查询。
法律法规遵守
在整个注销过程中,务必遵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