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的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确认执照状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
若存在异常,需先解除异常状态(如补报年报、变更地址等),避免影响后续注销流程。
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
若已办理税务登记,需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
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平台选择:
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登录”或“个人登录”(根据企业类型选择)。
或下载“天府通办”或“营商环境云地图”APP,使用个人账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进入注销服务专区
在平台首页“热点服务”中点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或相关注销入口。
阅读“办理须知”后勾选确认,进入注销申请页面。
填写注销信息
选择是否存在注销前应经审批的事项。
填写代理人信息、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
选择公告方式,可选择“已在报纸上刊登债权人公告”或“选择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债权人公告”。
上传材料
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法人身份证照片等材料。
确保照片清晰、完整,材料真实、有效。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预览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若需调整则点击“返回修改”。
提交申请后,相关信息将同步发送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审核。
可在平台查看办理进度,若材料被退回,需按要求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
简易注销
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的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为20天。
普通注销
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
工商部门将核发《注销通知书》。
可在平台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税务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等资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避免产生管理费。
印章销毁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予注销通知书,前往公安大厅或指定刻章点办理印章销毁手续,避免公章被非法使用。
其他账户注销
如有社保、公积金账户,需及时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