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饭馆的营业执照,需完成税务注销、工商注销以及银行账户、印章等相关事项的注销,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办理流程:
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如有)、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材料,前往当地税务局或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清税申请。
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取得《清税证明》。
注意事项:
若饭馆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先补办税务登记再进行注销,需提前咨询税务机关。
税务注销时间通常为5 - 7个工作日,若存在税务异常,处理时间可能延长。
简易注销(如符合条件):
适用情形: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的饭馆。
流程: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为20天。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税证明》、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完整并签字)等材料,前往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或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提交注销申请。
普通注销:
适用情形:有债权债务或未清算完结的饭馆。
流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公告期为45天。
公告期满无异议后,提交与简易注销相同的材料,以及公司章程或合同复印件、注销决议、公司清算报告等文件,办理注销手续。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销毁:
携带经营者身份证、《注销通知书》及印章,前往公安部门办理印章销毁。
许可证注销:
若饭馆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需前往原发证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办理地点: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科学城北路东段2024号)一楼融合窗口1008号。
咨询电话:028 - 68381030、68381005。
材料完整性:确保所有材料真实、完整、有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
公示期要求: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为45天,公示期内不得提前办理注销。
债务清算:存在债权债务的,需依法完成清算并公告债权人。
异常状态处理:若营业执照存在经营异常(如未按时提交年报、地址变更未及时更新等),需先处理异常状态后再进行注销。
时间预估:
简易注销:约20 - 23天(含公示期及审核时间)。
普通注销:约45 - 48天(含公示期及审核时间)。
税务注销:1 - 10个工作日(依税务问题复杂度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