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成都注销商铺营业执照,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具体如下: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企业,可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税务注销等业务,提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服务,支持简易注销申请。
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管局窗口:
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锦江区:均隆街7号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96号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都区:东环路五巷33号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江区:大南街63号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永和街道7号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海科大厦7号楼1楼)。
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区:桂溪便民服务中心(天和西一街216号),需先至高新区税务局(益州大道中段666号)办理清税。
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清税证明)、红光派出所旁办事点(填写注销文件)。
四川政务服务网:访问http://www.sczwfw.gov.cn/,选择“个人登录”进入首页;在首页“热点服务”中点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阅读“办理须知”后勾选确认;填写代理人信息、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选择是否公示债权人公告;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预览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将同步推送信息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
天府通办APP:下载并登录“天府通办”APP;进入“个体办照”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模块;选择“注销”选项;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
前期准备
查询执照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若存在异常,需先补报年报、变更地址等,解除异常状态后方可继续注销流程。
确认税务登记情况:已办理税务登记的,需携带营业执照、公章、财务报表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取得《清税证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具体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提交注销申请
填写注销申请表: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注销申请书》,或在线上平台直接填写。申请书中应包括注销原因、注销日期、营业执照号码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注销材料:
基本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公司制企业需提供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但需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税务相关文件《清税证明》;委托证明文件(如有)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示期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的企业,公示期为20天。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内,若存在异议,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处理后方可继续注销。
领取注销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工商部门核发《注销通知书》。可在平台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
后续事项处理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避免产生管理费。
印章销毁: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通知书》等材料,前往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点办理印章销毁手续,避免公章被非法使用。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需前往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档案保存:虽已注销,但需按规定保存经营档案一定年限,以备未来可能的查询。
材料齐全性:确保所有材料齐全、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缺失或信息错误导致审核不通过。
债务清偿:如有未清偿的债务,需与债权人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程序清算债务后再注销。
营业执照遗失处理: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作废,并提交公告截图。
法律法规遵守:在整个注销过程中,务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流程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