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营业执照,可根据企业注册地选择以下地点办理,支持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
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服务范围:覆盖全市企业,可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税务注销等业务,提供“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服务,支持简易注销申请。
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或市场监管局窗口
青羊区:草市街2号5楼市场准入领域综合窗口
武侯区:一环路南三段53号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锦江区:均隆街7号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牛区:沙湾路49号附6号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华区:一环路东二段96号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都区:东环路五巷33号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温江区:大南街63号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或永和街道7号温江区政务服务中心海科大厦7号楼1楼)
青白江区:青江北路62号青白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高新区:桂溪便民服务中心(天和西一街216号),需先至高新区税务局(益州大道中段666号)办理清税
郫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清税证明)、红光派出所旁办事点(填写注销文件)
四川政务服务网
操作步骤:
选择“个人登录”进入首页;
在首页“热点服务”中点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
阅读“办理须知”后勾选确认;
填写代理人信息、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
选择是否公示债权人公告;
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
预览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将同步推送信息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
天府通办APP
操作步骤:
下载并登录“天府通办”APP;
进入“个体办照”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模块;
选择“注销”选项;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
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
税务注销前置
若已办理税务登记,需先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
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
公示期要求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的企业,公示期为20天;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期内若存在异议,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处理后方可继续注销。
材料准备
基本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公司制企业: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
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但需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税务相关文件:《清税证明》;
委托证明文件(如有):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后续事项处理
银行账户注销: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印章销毁: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通知书》等材料,前往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点办理印章销毁手续;
社保、公积金账户注销: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需前往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