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市注销营业执照,需根据企业类型(如个体工商户、公司制企业)及实际情况,遵循“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及印章等后续处理”的流程,并准备相应材料。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与异常处理
查询执照状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天府通办”APP,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若存在异常,需先补报年报、变更地址等,解除异常状态后方可继续注销流程。
确认税务登记情况
已办理税务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公章、财务报表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结清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取得《清税证明》。
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具体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
二、税务注销
提交材料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发票领购簿、未使用的发票、近三年的纳税申报表等相关材料,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注销。
结清税款
结清所有应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如有),确保税务状态正常。
取得清税证明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证明企业已完成税务注销手续。
三、工商注销
选择注销方式
线上注销:
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或下载“天府通办”APP,选择“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按系统提示填写注销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法人身份证照片等材料,提交申请。
线下注销:
前往企业注册地所属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注销材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
填写注销申请表
登录当地工商局网站下载并填写《注销申请书》,或在线上平台直接填写。申请书中应包括注销原因、注销日期、营业执照号码等信息,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提交注销材料
根据企业类型,准备并提交以下材料:
基本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公司制企业: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确认)。
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但需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税务相关文件:《清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