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公司营业执照的流程如下:
检查执照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确认营业执照是否因未年报或地址异常被列入异常名录。若有异常需先处理,例如补报年报或更新地址。
处理税务问题:若企业有税务登记,需前往税务局完成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未办理税务登记的,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后再注销。
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清税证明》;
注销申请书(需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公司制企业);
清算报告(需股东会确认);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如有);
公章、财务章等印章。
税务注销:
携带营业执照、公章、财务报表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
若企业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需先处理税务异常才能注销。
工商注销: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流程如下: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或“四川政务服务网”,下载并填写《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在公示系统上传承诺书,公示期为20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携带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提交注销申请,领取《注销通知书》。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的企业。流程如下: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提交注销申请,上传营业执照、身份证、清税证明等材料。
系统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到窗口提交材料,领取《注销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等材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
印章销毁: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通知书》等材料,到公安部门指定的印章销毁点办理。
材料真实性: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注销失败。
公示期要求:
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期内若存在异议,需根据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处理后方可继续注销。
后续事项:
若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需前往社保、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如有许可证,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注销。
营业执照遗失: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营业执照作废,并提交公告截图。
补办营业执照后再进行注销。
企业被吊销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需先解除异常状态或完成吊销恢复程序后再办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