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营业执照正本副本遗失后仍可办理注销,但需按照特定流程处理遗失事项。具体如下:
营业执照遗失处理:
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遗失,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并在当地官方报纸刊登遗失声明。凭借刊登了作废声明的报纸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补办营业执照。补办完成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手续。
注销基本流程:
税务注销:携带营业执照(补办后)、公章、财务报表等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线下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注销申请,上传或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清税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
公示期: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领取《注销通知书》。
后续事项:完成银行账户注销、印章销毁等手续。
注意事项:
营业执照遗失期间,需确保已履行登报声明和补办程序,否则无法提交完整的注销材料。
注销前需完成税务清算和债务清理,避免因遗留问题影响注销进程。
线上办理需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线下办理需前往注册地所属的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