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个体营业执照的网上注销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具体流程如下:
确认执照状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执照是否存在未年报、地址异常等经营异常信息。若存在异常,需先解除异常状态,避免影响后续注销流程。
处理税务问题
已办理税务登记:需完成税务注销并取得《清税证明》。
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税务大厅提交《清税申报表》及相关财务报表、清算报告等材料,申请税务注销。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清税证明》。
未办理税务登记: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办税务登记后再注销,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要求。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
访问“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选择“个人登录”进入首页。
也可下载“天府通办”或“营商环境云地图”APP,使用个人账号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
选择注销服务
在平台首页“热点服务”中点击“企业注销一网服务”,阅读“办理须知”后勾选确认。
在APP中进入“个体办照”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模块,选择“注销”选项。
填写注销信息
填写代理人信息、注销原因、清算组信息(个体工商户无需清算组备案),选择是否公示债权人公告。
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确保照片清晰、完整。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预览填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系统将同步推送信息至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
提交后可在APP上查看审核进度,若材料被退回,工作人员会电话告知原因,需按要求补充材料或修改信息。
选择注销类型及公示
简易注销:适用于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20天。
普通注销:适用于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公示期为4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工商部门将核发《注销通知书》。
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税务注销通知书、公章、财务章等资料,前往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手续,避免产生管理费。
印章销毁
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予注销通知书,前往公安大厅办理印章销毁,避免公章被非法使用。
先注销税务
即使没有办过税也要注销,因为现在是三证合一,税务不注销营业执照也注销不了。
材料准备齐全
确保上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照片、经营者身份证照片等材料清晰、完整,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审核不通过。
关注公示期
简易注销公示期为20天,普通注销公示期为45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转为普通注销;公示期满后30天内未申请注销,需重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