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注销营业执照,可根据企业类型(公司、个体工商户)和具体情况选择简易注销或普通注销,以下为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
注销类型 | 适用条件 | 公示期 | 办理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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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 | 1. 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 2. 已清算完结债权债务 | 20天(公示期) | 公示期满后1-3天 |
普通注销 | 1. 有债权债务或未完成清算 2. 不符合简易注销条件 | 45天(公示期) | 公示期满后3-7天 |
关键点:需先完成税务注销,取得《清税证明》。
操作: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 “清税申报” → 提交财务报表、清算报告等材料。
税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领取《清税证明》。
简易注销: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企业注销公告填报” → 选择“简易注销”。
普通注销:
需成立清算组,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清算公告》,公示45天。
线上办理:
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 “企业注销一网通办” → 填写注销申请表,上传营业执照正副本、清税证明、清算报告等材料。
线下办理:
携带材料至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如区市场监管局)窗口办理。
审核通过后,可在线下载或到窗口领取《注销登记通知书》。
材料名称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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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正副本 | 原件,若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
清税证明 | 税务部门出具 |
清算报告 | 需股东签字或盖章,普通注销必交 |
股东会决议/股东决定 | 简易注销需提供全体投资人承诺书 |
公章 | 若遗失需登报声明作废 |
税务问题:
注销前需结清所有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否则无法取得《清税证明》。
个体工商户若未办理税务登记,需先补办并注销。
公示期:
简易注销公示期内若有异议,需转为普通注销。
普通注销公示期满后30天内未申请注销,需重新公示。
银行账户:
营业执照注销后,需及时到开户银行办理账户注销,避免产生管理费。
印章处理:
营业执照注销后,公章需销毁或交回公安机关,避免被非法使用。
Q:营业执照遗失如何注销?
A:需先登报声明作废,再提交声明原件及遗失说明。
Q:税务未申报能否直接注销?
A:需补缴税款并完成税务注销,否则无法注销营业执照。
Q:简易注销公示期有异议怎么办?
A:需转为普通注销,重新成立清算组并发布清算公告。
线上办理:效率高,适合材料齐全的企业。
线下办理:适合对流程不熟悉或材料复杂的企业,可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窗口咨询。